1、游客因個人原因臨時放棄游覽,用餐、住宿、門票、車費等一概不退,請提前和客人說明,因線路門票為成本核算,故持有任何優惠證件(如老年證,軍官證,學生證,殘疾證等)無法優惠或退還!
2、因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誤或變更,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客人自理。
3、因為散客拼團,抵達后可能會出現等候現象,敬請告知游客,敬請理解! 福建當地旅游車均有“套團”下車后請不要將行李物品放在車上,以免丟失,旅游過程中可能會遇上“人等車”現象請見諒!散客如果人數太少以致餐不好安排餐費當地現退,謝謝理解!
4、報名時務必提供客人聯系電話(必須是手機,并保持手機暢通)及貴社緊急電話!
請帶有效身份證件(16周歲以下務必攜帶有效戶口簿),因證件原因造成的損失由客人自負!
5、我社對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歲以上游客不承擔監護權;旅游者須自行保管自己貴重物品,如旅游者因自身原因遺失物品,由旅游者自行負責,旅行社及導游有義務協助處理,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賠償及相關的任何投訴。
6、請客人提供真實的健康狀況,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發的急性病及相關費用,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公司只受理年齡滿2周歲,不超過70周歲的游客。
為了確保旅游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情況,因服務能力所限無法接待: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7、我社接待質量反饋以游客所填意見單為準,請組團社在收客時告之旅游者請如實填寫當地《游客意見書》,游客的投訴訴求以在福建當地,旅游者自行填寫的意見單為主要依據。不填或虛填填寫,歸來后的投訴將無法受理,如在行程進行中對旅行社的服務標準有異議,請在福建當地解決,如旅游期間在當地解決不了,應在當地備案。溫馨提醒:旅游投訴時效為返回出發地起30天內有效。
8、根據2015年5月1日交通條例新規定, 旅游營運車輛不得超載,如違規被抓住違法扣6分,并處罰金2萬—5萬, 因此,凡帶兒童出團旅游的游客, 兒童必須占位! 不得手抱兒童 ,報團的時候請告知旅行社是否有小孩跟隨, 若師傅發現超載,為了保證車上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及生命安全,師傅有權拒絕駕駛,同時有權請客人下車或拒絕此兒童參加本次旅游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游客自負;
游客在福建旅游期間,為了方便游客游覽,在不減少景點的情況下,組團社授權地接社可以根據福建當地的實際情況,將景點先后的順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