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A.备案条件(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濮科〔2017〕84号))
(1)在濮阳市注册成立两年以上;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3%(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2%(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
B.备案程序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企业自评打分→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核查→下发备案文件。
C.备案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自我评分表、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D.优惠政策
优先推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濮阳市创新龙头企业认定
A.申报条件(关于印发《濮阳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濮科〔2017〕85号))
(1)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引领能力、良好的创新文化和盈利状况。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建有研发机构,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
(3)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B.申报程序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初审→现场考察→公示→下发文件。
C.申报材料
(1)濮阳市创新型龙头企业申请书。
(2)证明材料: 包括反映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等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奖励证书、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高技术服务合同等。
D. 优惠政策
(1)优先推荐省级创新龙头企业;
(2)优先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濮阳市节能减排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A.申报条件(《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濮科〔2017〕100号))
(1)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建立了研发机构。
(2)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省、市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近3年没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B.申报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科技局审核→专家考察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公示→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C.申报材料
(1)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3)企业近两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
D.优惠政策
(1)优先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政策依据: 《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濮科〔2017〕100号)
承办科室: 社会发展科技科 咨询电话: 6666352
濮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
A.申报条件(关于印发《濮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濮科〔2017〕86号))
(1)在濮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亿元以下。
(2)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申请。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3)企业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B.申报程序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初审→现场考察→下发备案文件。
C.申请材料
(1)上网打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打印,网址: http://www.innofund.gov.cn/)。
(2)相关证明材料: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体系等证明材料;反映企业创新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体系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相关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转移材料。
D.优惠政策
(1)可以申请“科技贷”业务。
(2)可以享受市级研发费用补贴。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
A.申报条件(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豫科〔2016〕84号))
(1)企业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列,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初审、推荐→省科技厅组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发布文件。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请书》。
(2)附件材料: 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综述、创新成果明细表、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服务)情况表、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营业执照》、相关的生产批文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D.优惠政策
优先承担省创新示范重大项目;对考核优秀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400万元(豫财科〔2017〕166号)。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
A.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不低于71分。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企业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收入小于5,000万元)、4%(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3%(收入大于2亿元)。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协调税务、财政部门初审向省厅推荐→省厅组织评审→公示→发布认定文件。
C.申报材料
各部门审查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等认定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D.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缴纳;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依据相关奖补政策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濮政办〔2018〕75号文件)。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A.申报条件(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1)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2)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企业综合评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近2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申报程序
企业网上注册、填报信息→市科技局初审→提交省科技厅报备→省科技厅审核后公示→下发入库登记编号。
C.申请材料
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平台网址: www.innofund.gov.cn网上填报。
D.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
A.申报条件(《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办法》(豫科〔2017〕156号))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申报“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2亿元以下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
(2)企业前2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3)企业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初审、推荐→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和复核→下发文件。
C.申请材料
提交“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企业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入库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期内升级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补支持(豫科〔2017〕156号)。
承办科室: 高新技术科 咨询电话: 6666211
河南省节能减排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A.申报条件(《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豫科〔2015〕104号)和年度申报通知)
(1)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建立了科技研发机构。
(2)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自主研发或引进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近3年没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受理→省科技厅组织评审和考察→公示→省科技厅发文公布。
C.申报材料
(1)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3)企业近两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
D.优惠政策
(1)定期进行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和政策法规培训。
(2)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
(3)帮助示范企业培育引进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人才。
政策依据: 《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豫科〔2015〕104号)
承办科室: 社会发展科技科 咨询电话: 6666352